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图书资料中心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27 来源:深圳旅游学院

图书资料中心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在保证院内读者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校外读者对我馆文献资源的需求,充分发挥我馆资源效用并保护好馆藏资源,根据暨南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读者的入馆条件

     本办法中的校外读者指:1)校友,2)院内短期培训班学员,3)院系自聘专家,4)年满18周岁的其它单位读者(含教职工家属)。

1、校友持证明校友身份的证件材料原件在门卫登记后入馆。

3、院内短期培训班学员如有校园卡,凭校园卡入馆;如无,持院系介绍信和身份证入馆。

4、院系自聘专家持学院出具的担保书免费办理临时阅览证,凭证入馆。

5、其它类型校外读者,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临时阅览证,凭证入馆。

二、临时阅览证的办理

1、本院自聘专家,持学院行政办公室出具的担保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其他院系自聘专家持学院出具的担保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它单位读者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2、办证地点:图书资料中心一楼服务台(本院)暨南大学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其他院系)。       

3、办证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五除外)。

4、临时阅览证类型及收费标准:

证类型

有效期

(天)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工本费

管理费

押金

临时阅览证一

1


-

10


办理临时阅览证二至证四,还须提供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临时阅览证二

30


5

50

          200

临时阅览证三

180


5

200

          300

临时阅览证四

365


5

300

          300

三、注意事项

1、须一次性交付工本费、管理费(收取不退还)和押金,可凭阅览证原件和押金收据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2、证件有效期自办证之日起计算(包括各种节假日),到期作废,遗失不补,如有需要可重新申办。

3、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予以没收。

4、如需复印书刊资料,请找总咨询台或总服务台馆员协助。

5、须严格遵守我校及我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相关规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