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由网络信息与实验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管理,非日常教学使用实验室,须经报中心批准同意后方可上机。

2.教师及指导人员须熟知设备的性能及掌握其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操作,且有责任指导、监督学生(使用者)使用与爱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在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进行教学或考试的学生(使用者),必须遵守教师及指导人员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安装和删除电脑软件,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者,造成设备损坏,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4.进入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要求穿戴整齐、得体,禁止携带食物、饮料等闲杂物品进入实验室,禁止乱丢垃圾纸屑,保持桌面清洁,不得随意涂写和刻划等。

5.实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手机应该调成静音或振动模式,以免影响实验的开展。

6.每人仅能使用一台机器,一人不得同时占用多台机器,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7.使用设备前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能正常使用,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使用教学设备过程中,不得擅自拆装搬动教学设备。

8.实验室内每台电脑磁盘已被保护,不能存放用户的文件。否则,文件在关机后将丢失。

9.外带电子产品连接实验室设备时,务必先开展外带电子产品防毒杀毒的工作,确保实验室设备不受病毒影响,可正常运行。

10.每位使用者的账号必须设置密码,短暂离开,应及时注销账号的登录,以免被他人盗用。

11.任何情况使用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由教师助教或实验室使用申请人负责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本》的登记工作,

12.实验室结束后,每位使用者必须断开服务器连接,并关闭机器,做到机器设备及时复位。

如有违规者,经实验室管理员规劝仍不改正者,停止其到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做实验的权利,停止时间为半年。半年后方可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重新获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的使用权。

  

实验室负责人:阮华君   实验室管理员:张恒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