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96期暨南大学深圳校区分党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深圳校区


校区各党总支:

按照学校党委党校的整体部署,结合深圳校区实际,第96期深圳校区分党校分为发展对象培训班和积极分子培训班两个部分。具体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

(一)推荐资格

1.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参加本期分党校的对象为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拟于近一年内发展,并经校区党委审核通过的本校学生、教工发展对象。

2.在原单位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需提交培训结业证书给校区党委审核。已在高中参加党校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在大学期间须重新参加党校学习。

3.被推荐者无待重修科目,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往期党校培训中被认定为心得抄袭的同学,不得推荐报名。

(二)报名方式

请各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党校学员推荐、资格审查和培训跟进等相关工作,于107日(周)前将推荐学员名单(附件1)交到校区组织员朱晓轩老师处汇总。校区党委审查学员相关资料后报学校党委党校审核。逾期未提交推荐名单的,视为放弃此期推荐学员。

(三)培训安排

本次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学习时间为20259月至10月,采取学校党校和深圳校区分党校共同培训的模式。学校党校安排2节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其他课程由校区分党校负责安排和组织。校区分党校安排集中培训的专题党课课程、讨论和社会实践时间一般为每周四下午300—530,若遇调整会提前通知学员。学校党校组织安排的两次全校公共课,具体安排待学校通知后另行通知。各党组织负责所在组织学员的思想教育、与学员进行谈心谈话等工作。培训计划见附件2

(四)结业考核

1.培训后期安排闭卷测试,测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不安排补考。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学员将被取消本期分党校培训资格,不能继续参加后续培训。试卷由学校党校统一印发,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培训结束由培训班班长统筹,以各小组为单位,收集汇总学员《培训记录本》以及讨论记录本,交给指导老师填写学习表现意见,再交给党总支审核,然后交给校区党委审核,最后报学校党校进行最终审查。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一)推荐资格

1.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参加本期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对象为各支部已完成积极分子接收程序,并在培养期内的本校学生、教工积极分子;

2.被推荐者无待重修科目,无违法违纪行为;

3.在往期党校培训中被认定为心得抄袭的同学,不得推荐报名。

(二)报名方式

请各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党校学员推荐、资格审查和培训跟进等相关工作,于107日(周二)前将推荐学员名单(附件3)交到校区组织员陈汇老师处汇总。校区党委审查学员相关资料后报学校党委党校审核。逾期未提交推荐名单的,视为放弃此期推荐学员。

(三)培训安排

本次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时间为20259月至10月,校区分党校安排集中培训的专题党课课程、讨论和社会实践时间一般为每周四下午300—530,若遇调整会提前通知学员。各党组织负责所在组织学员的思想教育、与学员进行谈心谈话等工作。培训计划见附件4

三、培训纪律

1.学员于每次专题辅导报告前10分钟到达会场,谢绝任何迟到理由。学员于每次专题党课签到(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须带《培训记录本》在现场找工作人员盖章签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在课堂签到表签到),不接受补签。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须提前写请假条,向党支部和党总支申请,经审批通过后,于每次上课前至少一天交到校区党委审核同意,方才有效。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参加党校活动者,以无故缺席论。无故缺席1次,或者累计请假超过2次的学员,取消本次党校培训资格。请假模板见附件5

2.培训期间,若发现有违反课堂纪律、考试作弊、学习心得复制抄袭等违纪行为,取消本次党校结业资格,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参加党校学习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第96期深圳校区分党校学员报名表1(入党发展对象).xlsx

     附件2:第96期深圳校区分党校培训计划——入党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计划.docx

     附件3:第96期深圳校区分党校学员报名表2(入党积极分子).xlsx

     附件4:第96期深圳校区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安排.docx

     附件5:第96期深圳校区分党校学员请假条(模板).docx




中共暨南大学深圳校区委员会   

20259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