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为创新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按照深圳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6年深圳市宣传思想文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引进特聘岗位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高等学校特聘岗位和特支项目评聘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部署,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深圳市宣传思想文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引进特聘岗位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特聘岗位是指用以引进聘任新来深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完成特定工作目标的岗位。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
2.申报时尚未来我市工作或2025年1月1日后来我市工作。
3.未获聘过原“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未认定过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
(二)业绩条件
A级岗位人才:申报人应当取得国际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一般应为5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主要包括:获得本领域国际公认的顶级奖项和荣誉的人才;处于本领域本行业全国前20或国际前100名的科研人才;在世界知名院校、研究机构担任教授(或相当级别)职务的人才;领衔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具有成长为大师潜力的人才;具有相当水平、贡献、影响力的其他人才。
B级岗位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达到行业领军水平,一般应为4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要包括:获得本领域国内外公认的知名奖项和荣誉的人才;处于本领域本行业国际前2%的科研人才;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在世界知名院校、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或相当级别)及以上职务的人才;在国内外相关领域一流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人才;具有相当水平、贡献、影响力的其他人才。
C级岗位人才:申报人应当在本领域青年群体中表现突出,具有成长为行业领军人才的潜力,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主要包括:处于本领域本行业国际前10%的科研人才;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研究机构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级别)及以上职务的人才;在国内外相关领域一流机构担任核心骨干职务的人才;在相关领域取得同行认可的高水平代表性成果的人才;具有相当水平、贡献、影响力的其他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校区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以下个人申报材料:
1.深圳市宣传思想文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特聘岗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
5.申报书列举的主要项目、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
6.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引进特聘岗位人才项目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仅提交电子版)
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一式3份,其他材料一式2份)和扫描版(PDF格式,必须清晰可辨)。
(二)单位审核
各院(独立系)、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给出具体推荐意见。院(独立系)、部门应根据基本信息、教学、科研、公共服务等相关业绩,安排专人审核对应材料。审核过程中可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师德师风意见
基层党组织出具师德师风意见(须加盖校区党委/学院党总支章)。
(四)业务部门形式审查
校区党政办、学科办、教学办做好申报人申报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情况,审查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
(五)参评公示
形式审查完成后,启动评审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异议反馈。
(六)同行专家评审
校区党政办在人事处指导下,根据申报人员的学科领域,从学校专家库中抽取5名校内外专家,组成同行评审专家组,确保专家专业性、独立性和保密性。
采用专家通讯评审形式,评审专家通过审阅材料、自主评议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科研能力、教学水平、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评价。
(七)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根据外审专家结果,对参评人员进行排序,提交校区党委会进行确认。
校区召开党委会,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拟推荐人员的资格、能力、岗位匹配度进行确认,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市委宣传部推荐。
三、推荐名额
深圳市委宣传部下达校区2个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岗位排序的第1名进行择优推荐,具体视申报情况研究决定。最终聘任结果由深圳市委宣传部评审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对特聘岗位获聘人才,在3年聘期内,分别给予A、B、C级人才60万元、36万元、24万元到岗奖励和120万元、72万元、48万元聘期奖励。到岗奖励一般自人才到岗后1年内一次性发放。聘期奖励分2笔平均发放。一般在人才获聘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发放首笔聘期奖励;聘期届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奖励。若存在以下情形,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奖励:
1.同时获得特聘岗位项目2个以上平台人才资格;2.已享受过“深圳市海外引才项目”奖励的人才,申请特聘岗位奖励;3.已享受过特聘岗位奖励的人才,因工作变动,申请其他设岗单位的特聘岗位奖励;4.特聘岗位项目获聘人才同时符合我市其他同类性质政策支持。
(二)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才,取消其特聘岗位获聘资格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资格,追回已奖励资金,自取消获聘资格或解聘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特聘岗位,相关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法律法规等进行信用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弄虚作假或违反信用承诺,骗取特聘岗位获聘资格;2.聘期内违反职业道德、违背科研伦理、存在学术不端等,造成不良影响;3.聘期内严重违纪违法。
(三)对于申报时尚未来我市工作的人才,可按程序开展预评和预审,预审结果与常规审核结果具有同等效力。预审结果有效期2年。申报人是我市在站博士后的,预审结果在其出站后3个月内有效。逾期需重新申报。
五、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5:00前,请申报人于该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党政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yftao@jnu.edu.cn,逾期不予处理。
六、申报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院系、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把关。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芸菲
电话:0755-26931758
邮箱:yftao@j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宣传思想文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特聘岗位申报书.docx
附件2.2026年深圳市宣传思想文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引进特聘岗位人才项目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深圳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