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起取消定点租车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4 来源:深圳校区


校区各单位:

为保障校区各单位业务租车需要,校区一直以来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定点租车单位,按规程签订定点租车合同。2025年底定点租车合同送审,暨南大学总务处要求校区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国管资〔2023〕221号)第十九条完善租车业务。该条款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从严审批租用车辆。除学校、医院等单位用于保障校区院区间日常通勤需求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实行‘一事一租’,不签订固定期限租车合同。”按照文件要求,经校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取消校区定点租车模式,原定点租车服务协议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自动终止。

自2026年1月1日起,各单位因教学科研和学生活动等租车,需遵循“一事一租”原则,选择合规的车辆服务公司供应商。单次租车费用超过1000元,提前完成三家比价流程,并按校区财务规定完成报销。

为规范租车流程、保障业务开展、方便各单位运作,现就单次费用超过1000元的情况提供以下两种租车选择方案,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用:

方案一:交由总务后勤统一比价采购

需求单位提前两周通过OA系统提交“物资/服务购置计划申报表1000元(含)以上20万以下(不含)”,详细填写租车事由、目的地、往返时间、用车人数等信息。总务后勤办公室收到申请后,按采购流程组织比价,择优选取供应商交需求单位安排乘车及财务核销等。

方案二:需求单位自行比价

需求部门按照校区采购管理办法,以货比三家的方式比价,择优选择供应商。通过校区“OA系统自由协同”或纸质版发起申请(需附至少三家供应商书面盖章报价记录),须明确所选供应商的选择理由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之后,租用车辆。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三方比价建议流程.docx


总务后勤办公室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