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各类社会类助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工作通知如下(本通知已经对学校通知进行梳理和细化,请各位同学按照本通知要求来提交材料):
一、整体规定和说明
1.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学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2.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3.无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能申请。
4.由社会机构设置的奖助学金,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统一报送至设奖方,最终获奖名单由设奖方确定。
5.评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须在班、系、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申请人当年所有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
6.所有需要签署个人姓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
7.各类奖学金之间不能重复获得,助学金与助学金之间原则上不能重复获得。
8.转专业、四海书院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均在原单位评审。
9.社会类奖助学金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报送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初审申请材料时,参照今年国家奖学金的报送方式,将学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名格式要求:学院+项目+姓名+序号)统一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oxszz@jnu.edu.cn),学校审核通过之前,无需签字及盖章。各单位如推荐两名候选人,请务必在邮件中文件名注明两人先后排序,所有推荐人材料,必须准确填写各种信息,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绩点排名、综测成绩、综测排名、家庭收入(如有要求)等信息。
二、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采取纸质版形式提交!!!!
1. 《申请通表》(请见附件2,除了个人签字,其他栏目无须签字)
2. 申请书(手写1000字)主要总结性阐述大学期间各方面的突出表现及家庭经济情况。
3. 附加其他佐证材料(以各助学金的具体要求为准,下述通知中将用红色字标注)。
学生申报提交时间:10月26日下午16:00前;交到311办公室。
学院评审时间:10月26日-10月27日;
学院上报截止时间:10月27日(需公示)。
三、获取学校确认的评选名额后,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严格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在院系公示结束后,统一将材料上交学校统一评审。经学校统一评审之后,将通知各位同学按照获评的助学金项目中的具体要求,填写对应的表格(即,除了附件1之外的其他附件),并提交对应材料。请务必留意后续公示及提交正式材料通知。
四、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审要求
校区总体评选要求说明:
1.社会类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重复申请,但社会类助学金之间不能重复申请。
2.将根据社会类助学金的资助金额,由高到低排列各申请人推荐次序。推荐原则如下:
(1)根据困难等级情况,优先推荐困难程度高的同学。
(2)在评选条件中无专门指定参选年级的情况下,困难级别同等情况,依次优先推荐一年级同学(因为一年级刚入学,经济状况更加紧张。)、四年级同学(面临毕业,开支增加)。
(3)上述两个情况同等,优先推荐2021-2022学年绩点高的同学。
(4)上述三个情况同等,优先推荐2021-2022学年担任学生干部(学院、班均可)的同学。
(5)上述四个情况同等,优秀推荐服务2020-2021学年小时数高的同学。
(6)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理由综合评选。
由于通知过长,具体项目和要求请参见附件1。
附件1:2022.10.24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各类社会类助学金的通知.docx
附加2: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各类社会类助学金申请通表.docx
获得学校评选资格后,需提交的社会类助学金申请表(其他附件).zip
深圳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