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同学们: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应实事求是,采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院系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为所有在校内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认定的时间和程序
*** 温馨提示两个时间截点:
(1)困难认定纸质版及网上认证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
(2)班级评议情况表提交时间:2020年10月5日下午17:00前。
以下为具体时间和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将按学校的文件规定(暨学【2018】44号)办理。
2.提交认定和复核所需材料:
(1)已在学校备案,并持有“绿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以便复核:
→“绿卡”原件;
→《成长情况汇报表》(2020)(附件1)
(2)首次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交:
→《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0学院版)(附件2)
3.网上进行认定申请(因认证有效期为1年,上一年度已认证的同学也必须重新认证,否则,将影响本年度困难生奖助学金的评选。)
备注:困难认定需要同时具备纸质版及网上认证方有效,请诸位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认定。
截止日期:2020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虽然之后网上仍可申请,但操作无效)
具体申请流程查看《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线上操作指引》(附件3)
4. 纸质版截止时间:请在2020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将材料交到学生部311办公室郑老师。逾期不候。
5.班级评议及学院审核:2020年9月30日—10月4日:班级评议。
10月5日下午17:00前交到311办公室。
(1)将由班长负责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并根据要求在班级内公示成员名单。
(2)由评议小组成员(不得让申请者自己填写)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A. 班级评议调查问卷结果统计(打印版)。根据调查问卷结果,对于问卷中答案出现频率较高的同学做出重点调查并在《认定表》中做出书面说明。
《班级评议调查问卷发布指南》(附件4)
B.《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小组认定表》(9月30日可到311办公室领取),各班级需给予班主任审阅签名。
★ 班级评议小组的组成办法:
(1)2019-2020学年的担任过团支书、班长的同学必须参加。(团支书、班长为困难同学的,则推选普通同学补上)
(2)由班级推选普通同学(即非困难同学)参加。
(3)小组总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必须同时有男生和女生,比例请尽量平均。
(4)班级小组成员名单应该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 评议标准:请参见《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方法》。一般情况下,特殊困难的学生不超过班级困难学生总数的10%。
6.10月6日-7日:由学院认定小组审核。
学院认定小组将根据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材料以及初步结果,确定本院(系)的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7.10月8日-12日下午5:00前:公示困难学生名单。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将在校区官网上公示。
(2)有异议的同学请联系学生部郑老师。为确保意见的公平公正,请实名联系。
8.10月12日:将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由学院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院(系)认定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版),把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认定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9.学校复审、领取绿卡。
(1)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系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以及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领取《暨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绿卡)。
★ 领取回执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校区官网通知。
★★ 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和助学金的评选将凭回执(绿卡)认定困难生资格,请自行保管好回执,丢失不予补办!!!
温馨提示:
1.申请资料由个人直接提交给郑老师,班级评定表格在班级公示后由班长上交。
2.咨询、投诉电话:26931746郑老师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2:00,14:30-17:30)
邮箱:645523554@qq.com。对公示有异议者,请实名联系郑老师。
学 生 部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成长情况汇报表(2020).docx
附件3: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线上操作指引.pdf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小组认定表(2020学院版).doc
附件4:班级评议调查问卷制作发布指南(2018版).docx
附件2: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0学院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