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校区关于开展第四届校级荣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来源:深圳校区


校区各党总支、独立系党支部:

为做好第四届校级荣誉奖项评选工作,深圳校区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届校级荣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校区第四届校级荣誉奖项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下达校区的评选奖项和推荐名额

(一)暨南弘道奖

分为思政工作先进奖、学生工作先进奖两个子奖项。

(二)暨南木铎奖

研究生教学设“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奖。

(三)暨南攀峰奖

分为科研先进个人(自然科学)、科研先进个人(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突出贡献奖三个子奖项。

(四)暨南同心奖

分为管理服务先进个人奖、管理服务卓越集体奖两个子奖项。

四类奖项评选细则见附件1。校区可推荐的各子奖项个人类奖2项,各子奖项集体类奖1项。

二、评选范围

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奖项评选范围为教职工集体和个人(含合同工)。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推荐奖励对象基本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严格按照学校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推荐表彰对象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宁缺毋滥。具体推荐指标分配如下:


表1 基层单位推荐指标分配(个人奖项)

序号

基层党组织名称

暨南弘道奖

暨南木铎奖(研究生教育)

暨南攀峰奖

暨南同心奖

1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总支及两个独立系党支部

2(两子奖项各1)

1

2(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各1)

2

2

深圳旅游学院党总支

2(两子奖项各1)

1

4(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各1,青年学术突出贡献2)

0

备注:

1. 集体奖项由各小组统筹推荐,各子奖项集体奖限1项;

2. 各类奖项指标根据各小组人员及工作分工分配。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总支及独立系党支部组由校区领导、各独立系党支部书记和负责人组成小组进行讨论决策,形成拟推荐名单;深圳旅游学院党总支组由党总支进行讨论决策,形成拟推荐名单。

(二)校区党委会审议

校区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审核拟推荐名单,对个人类缺项指标进行统筹协调,对超过校区推荐指标的集体类子奖项进行讨论、决议,形成最终推荐名单,并按程序上报学校各奖项评选负责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就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

(二)同一参评对象在同一评选年度内仅可被推荐参与一类奖项评选。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坚决防止恶意炒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平稳有序。

(四)规范报送材料。

将推荐结果于7月15日12:00前报送至校区党政办公室507,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送材料包括:

1.个人奖项按要求填报《校级专项荣誉推荐表(个人奖)》(附件2),文件命名为“姓名+党组织名称+子奖项名称”。

(1)参评“科研先进个人(自然科学)”的教师还需另填《科研情况表1》(附件3);参评“科研先进个人(人文社会科学)”的教师还需另填《科研情况表2》(附件4)。

(2)个人支撑材料需按照相关奖项评选细则条件序号进行编号。文件命名为“支撑材料:姓名+党组织名称+子奖项名称”。

2.集体奖项按要求填报《校级专项荣誉推荐表(集体奖)》(附件5),文件命名为“集体名称+党组织名称+子奖项名称”。支撑材料需按照相关奖项评选细则条件序号进行编号。文件命名为“支撑材料:集体名称+党组织名称+子奖项名称”。

3.各基层党组织填报《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6)。若某一奖项未填写则视为放弃推荐。文件命名为“党组织名称+推荐情况汇总表”。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评选实施细则.pdf

          附件2:校级专项荣誉奖项推荐表(个人奖).docx

          附件3:科研情况表1.docx

          附件4:科研情况表2.doc

          附件5:校级专项荣誉奖项推荐表(集体奖).docx

          附件6: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


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联系人:朱晓轩,电话:1893807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