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党总支、独立系党支部:
为做好第四届校级荣誉奖项评选工作,深圳校区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届校级荣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校区第四届校级荣誉奖项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下达校区的评选奖项和推荐名额
(一)暨南弘道奖
分为思政工作先进奖、学生工作先进奖两个子奖项。
(二)暨南木铎奖
研究生教学设“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个人)和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奖。
(三)暨南攀峰奖
分为科研先进个人(自然科学)、科研先进个人(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突出贡献奖三个子奖项。
(四)暨南同心奖
分为管理服务先进个人奖、管理服务卓越集体奖两个子奖项。
四类奖项评选细则见附件1。校区可推荐的各子奖项个人类奖2项,各子奖项集体类奖1项。
二、评选范围
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奖项评选范围为教职工集体和个人(含合同工)。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推荐奖励对象基本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严格按照学校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推荐表彰对象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宁缺毋滥。具体推荐指标分配如下:
表1 基层单位推荐指标分配(个人奖项)
序号 | 基层党组织名称 | 暨南弘道奖 | 暨南木铎奖(研究生教育) | 暨南攀峰奖 | 暨南同心奖 |
1 |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总支及两个独立系党支部 | 2(两子奖项各1) | 1 | 2(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各1) | 2 |
2 | 深圳旅游学院党总支 | 2(两子奖项各1) | 1 | 4(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各1,青年学术突出贡献2) | 0 |
备注:
1. 集体奖项由各小组统筹推荐,各子奖项集体奖限1项;
2. 各类奖项指标根据各小组人员及工作分工分配。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总支及独立系党支部组由校区领导、各独立系党支部书记和负责人组成小组进行讨论决策,形成拟推荐名单;深圳旅游学院党总支组由党总支进行讨论决策,形成拟推荐名单。
(二)校区党委会审议
校区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审核拟推荐名单,对个人类缺项指标进行统筹协调,对超过校区推荐指标的集体类子奖项进行讨论、决议,形成最终推荐名单,并按程序上报学校各奖项评选负责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就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
(二)同一参评对象在同一评选年度内仅可被推荐参与一类奖项评选。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坚决防止恶意炒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平稳有序。
(四)规范报送材料。
将推荐结果于7月15日12:00前报送至校区党政办公室507,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送材料包括:
1.个人奖项按要求填报《校级专项荣誉推荐表(个人奖)》(附件2),文件命名为“姓名+党组织名称+子奖项名称”。
(1)参评“科研先进个人(自然科学)”的教师还需另填《科研情况表1》(附件3);参评“科研先进个人(人文社会科学)”的教师还需另填《科研情况表2》(附件4)。
(2)个人支撑材料需按照相关奖项评选细则条件序号进行编号。文件命名为“支撑材料:姓名+党组织名称+子奖项名称”。
2.集体奖项按要求填报《校级专项荣誉推荐表(集体奖)》(附件5),文件命名为“集体名称+党组织名称+子奖项名称”。支撑材料需按照相关奖项评选细则条件序号进行编号。文件命名为“支撑材料:集体名称+党组织名称+子奖项名称”。
3.各基层党组织填报《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6)。若某一奖项未填写则视为放弃推荐。文件命名为“党组织名称+推荐情况汇总表”。
特此通知
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联系人:朱晓轩,电话:18938075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