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25年第4季度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深圳校区


校区各级党组织: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做好2025年第4季度党费交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费计算的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要求,结合我校工资发放实际,本季度党费以当年1月份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乘以对应的党费交纳比例即为个人月应交纳党费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1.在职教工党员请用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以下链接计算月度党费:https://zzb.jnu.edu.cn/dfjsa/list.htm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3.离退休教工党员,以每月实际领取的养老金总额(即基本离退休费)为计算基数,5000元(含)以下的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的交纳比例为1%。

4.学生党员按照每月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党支部书记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党费的交纳工作,按要求登记党费证,并填写《党支部季度党费交纳明细表》(附件1),经党支部书记签名后交到所属党总支。

2.各党总支收齐本单位所辖党支部的党费和《明细表》,汇总填写《党总支季度党费交纳统计表》(附件2),经党总支负责人审核签名后,将附件1、附件2(复印件)上交校区党委,原件则由单位存档。请各党总支于1216前完成以上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党支部季度党费交纳明细表(深圳校区).docx

          附件2.党总支季度党费交纳统计表(深圳校区).docx

          附件3.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来源共产党员网).doc

          



中共暨南大学深圳校区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校区党委组织员 朱晓轩,联系电话:2693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