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校区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与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现就组织开展校区品牌支部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引,牢牢把握党对校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质量攻坚为核心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关键重点,持续增强校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推动党建工作与校区教学、科研、管理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强化典型培育、精准选树重点建设对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校区基层党组织整体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过硬,最终以高质量党建为校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本次品牌支部培育周期为一年(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面向校区所有基层党支部开放申报。入选的培育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需严格参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步推进、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有机结合、整体提升与品牌塑造协同发力”的原则,制定详细培育计划,按阶段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培育工作旨在通过校区品牌支部的重点打造,为后续申报校级样板支部或支部书记工作室,储备优质力量。建设单位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党建工作经验,力争在培育周期内实现党建工作水平显著提升,推动校区党建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本次党建品牌支部培育项目面向校区所有基层党支部,不设申报名额限制,鼓励各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党建特色积极申报。
(二)评选原则与名额
校区党委将严格遵循“标准引领、专家评议、组织统筹、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综合评议,结合各支部党建工作基础、创新思路、预期成效等因素,最终择优确定35个支部为校区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品牌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三)经费支持
校区党委将对入选的培育创建单位分类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专项经费需严格按照校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全程监管”,确保经费全部用于品牌支部培育相关工作(如党建活动开展、党建品牌打造、党建材料制作等),不得挪作他用。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材料撰写
各基层党支部需于9月25日—10月10日期间,认真组织撰写申报材料,重点突出支部党建工作基础、培育目标、具体措施、预期成效等内容,确保材料真实、详实、有针对性。
(二)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支部于10月10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申报书、支撑材料(如党建工作成果证明、特色活动记录等)的纸质盖章版(均为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校区党政办公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党组织需充分认识本次品牌支部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所属支部申报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帮助支部梳理党建工作亮点,完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目标,突出特色
各申报支部需紧紧围绕“申报校级样板支部或支部书记工作室”的长远目标,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工作特点,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党建品牌,避免同质化,确保培育工作有方向、有重点、有成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质量
校区党委将建立培育工作跟踪监督机制,定期对建设单位的工作进展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培育工作高质量推进,切实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
1.新时代高校党建品牌支部培育工作重点任务指南.doc
深圳校区党委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