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深圳校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选举 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深圳校区

校区各级党组织:

根据学校党委对深圳校区党委、纪委换届选举的要求,深圳校区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5月开展。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顺利推进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深圳校区扎实落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暨南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法(修订)》(见OA公告)等文件规定,经请示学校党委同意,拟于近期进行深圳校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选举,现将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深圳校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选举筹备工作小组(简称“校区两委选举筹备工作小组”)

组  长:林晓灵

组  员:李  真  李海云  方俊彬  高  康  姚鹏阁

二、委员会构成及候选人条件

深圳校区党委设委员5名,按差额20%的要求,拟确定委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等额选举;深圳校区纪委设委员3名,按差额20%的要求,拟确定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等额选举。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能较好地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于改革、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校区党委委员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六)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有三年以上党龄;

(七)为保证领导班子的稳定,有利于党的工作开展,同时体现干部队伍年轻化原则,凡距离离退休时间不到两年的党员一般不再提名为校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

三、候选人推荐提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应选人数差额的50%酝酿提名8名和5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请于5月8日下午17:00前报所在党总支;

(二)各党总支对各基层支部提名情况进行集中,并按党委委员应选人数差额的50%提出8名和5名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于5月9日中午12:00前报校区两委选举工作筹备小组;

(三)校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根据各总支的提名情况,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应选人数差额的50%提出8名和5名候选人征求意见名单,并于5月12日上午9:00之前发回各基层党支部进行第二轮讨论酝酿;

(四)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征求意见名单进行酝酿讨论,并再次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应选人数差额的20%提出6名和4名候选人建议名单,于5月13日下午17:00前报所在党总支汇总;

(五)各党总支对各基层支部提名情况再加以集中,并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应选人数差额的20%提出6名和4名候选人第二次建议名单,并于5月14日中午12:00前报校区两委选举工作筹备小组;

(六)校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选举工作筹备小组对各总支或直属学院党支部的再次提名情况进行研究,并按党委委员应选人数差额的20%正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6名和4名候选人建议名单。

四、选举工作安排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报学校党委、纪委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深圳校区党委委员会、纪委委员会;随后深圳校区党委委员会、纪委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选举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校区党委委员会、纪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党总支、各基层党支部以及全体师生党员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和校区党委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选举有关工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指导所联系的党支部开展提名推荐工作。

校区领导指导党总支和党支部安排表

校区领导

党总支

党支部

备注

林晓灵

教师总支

(林晓灵)

教工第一支部

各党总支、党支部推荐会议时,均需请校区领导参加

李真

教师第二支部

李海云

深圳旅游学院

党总支

(李海云)

深旅教工支部

方俊彬

深旅研究生支部

高康

学生党总支

本科生第一支部

本科生第二支部

研究生第一支部


(二)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规范行使权力。在酝酿提名中,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及时报送材料,确保整体进程。



中共暨南大学深圳校区委员会

2 0 2 5 年 4 月 3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