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各位车主: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校园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现就加强校园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要求
1.校区公务车及教职工车辆经车辆识别系统进出。
2.外来来访车辆须提前报备,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3.校园内机动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严禁超车。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所有车辆须主动避让学生,严禁争道。
4.校外施工、维修等货运车辆进入校园后,须尽快完成装卸并驶离。
二、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要求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划定车位内,严禁在消防通道、交叉路口、人行横道、狭窄路段、绿化带等区域停放。
2.车辆停放时,须按照停车位标示的箭头方向,车头朝外统一停放,不得一车占用多个车位。
3.校区重大活动期间,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请各位车主理解并配合。
4.车主须自觉服从校区保卫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三、机动车辆违规行为综合治理
1.校区将定期开展校内道路及车辆停放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
2.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处理
(1)对违规停放且不服从管理者进行通报,并责成有关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限期改正。
(2)学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将被从车辆识别系统中移除,取消本学期校园通行资格。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本规定,并督促本单位教职员工及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监督、挪车电话:0755-26931919。
附件:暨南大学深圳校区机动车停放示意图

暨南大学深圳校区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