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励志奖学金排序结果
公示及提交纸质版通知
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已完成排序,现将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请大家互相监督评议。
评选方案与往年维持不变,即:符合资格申请者中,最高绩点为A,折算为标准分100分,其它同学绩点为B,绩点标准分=(B/A)*100。综合测评分数同理。
评选标准:绩点标准分+综合测评标准分,再排序。 名额:励志55人 1.报名名单中(70人)审查是否存在没有认定的(1人)、成绩、综测没达标(3人)及其他不符合评选要求(已获国奖1人)的同学; 2. 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资格的65人进行排序。依照排序结果取前55名同学作为励志资格推荐者。 3.如在公示过程中,有拟获推荐资格的同学不符合评选条件而取消推荐资格,则根据名额按排序名单顺延增补。 详细排序过程可见附件。 |
请大家认真核查,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17日下午17:00前到311办公室或致电075526931746实名反映,以便及时处理,逾期不候。
确认拟获助的同学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版(一份即可),其中有错误的同学请及时修正。
纸质版提交时间:10月16日-17日8:30-12:00;15:00-17:00。
地址:311办公室
温馨提示:同一班级务必请同一位评议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班级评议意见由申请人联系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填写,并签字。“系推荐意见”、“学院意见”、“学校意见”无须填写。
附件: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及结果公示
2023.10.8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及结果(公示星星版).xls
深圳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