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励志奖学金排序结果公示及提交纸质版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深圳校区

2022-2023学年励志奖学金排序结果

公示及提交纸质版通知

 

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已完成排序,现将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请大家互相监督评议。

评选方案与往年维持不变,即:符合资格申请者中,最高绩点为A,折算为标准分100分,其它同学绩点为B,绩点标准分=B/A*100综合测评分数同理。

 

评选标准:绩点标准分综合测评标准分,再排序。

名额:励志55

1.报名名单中70审查是否存在没有认定的1、成绩、综测没达标3及其他不符合评选要求已获国奖1的同学;

2. 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资格的65人进行排序。依照排序结果取前55名同学作为励志资格推荐者。

3.如在公示过程中,有拟获推荐资格的同学不符合评选条件而取消推荐资格,则根据名额按排序名单顺延增补。

详细排序过程可见附件。

 

请大家认真核查,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17日下午17:00前311办公室或致电075526931746实名反映,以便及时处理,逾期不候。

确认拟获助的同学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版(一份即可),其中有错误的同学请及时修正。

纸质版提交时间:10月16日-17日8:30-12:00;15:00-17:00

地址:311办公室

温馨提示:同一班级务必请同一位评议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班级评议意见由申请人联系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填写,并签字。“系推荐意见”、“学院意见”、“学校意见”无须填写。


 

附件: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及结果公示

2023.10.8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及结果(公示星星版).xls

 

深圳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