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暨南大学梓文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励专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请有意向同学在2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教科办,过时不候。谢谢!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学生自尊自立自强,专注学习,激发新生学习热情、积极进取,根据《暨南大学“梓文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励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报到并获得正式学籍的2020级本科新生。
二、奖励条件、金额和分配名额
1.奖励条件和金额,详见附件1。
2.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参评梓文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励专项)的学生,请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学院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及单位领导签字后,于10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办公室405)。
四、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2.身份证件(内地学生:身份证;港澳学生:身份证及回乡证;台湾学生:身份证及台胞证;华侨华人及外国留学生:护照)复印件一份(A4大小);
3.校园卡复印件一份(A4大小);
4.家庭贫困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5.《暨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有则提供)。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2.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3.新生奖学金的发放时间一般不迟于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翟梅杰 联系电话:85220130
附件1:
暨南大学“梓文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励专项)”管理办法(试行).pdf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