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指引

发布时间:2019-07-10 来源:深圳旅游学院

学生安全指引



一,大学生总是安全的必要性

(一)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官,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发展之道方针,高等院校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学生安全,这是大学和谐的基础,前提和保障保障大学生安全政府、社会、学校有责任,大学生本人也有责任。

(二)安全是构建文明校园需要

大学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生活、学习、成长的重要园地。这个园地必须有序、文明,大学生的生命、财物、健康安全必须得到保障。大学生有必要,有责任配合各方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三)安全是大学生学业进步、事业发展的需要

“安全需要是人类的重要需要之一”。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讲究安全,趋吉避凶尤为重要。因为个人一旦忽视了安全,轻则财物受损,健康受害,心灵受伤;重则危害生命。没有安全,大学生学业进步,事业发展就变成了空中楼阁。所以,安全第一是大学生顺利攀登学术高峰,成就辉煌事业的需要。

二,大学生如何保障安全

(一)思想上重视安全,行动上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各方举办安全教育活动

大学生必须清醒认识到,只有安全,生命、学业、事业才可以持续发展。心里时刻想着安全,留意周边环境安全,才能善于发现周边及自身的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将大大提高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险、避险,逃生自救技能。在新生入学时,学校会给每位新生发放一本《大学新生安全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8月出版),里面有关于大学安全的有关常识和具体防范方法,同学们用心阅读,必能在安全方面获益。

(二)注意消防安全

火灾事故,重在防范,“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1.留意周围环境,发现学生宿舍、教学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建筑物存在火灾隐患,应拨打保卫处消防科电话“85220054”报告,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及《暨南大学消防管理规定》(暨南大学文件汇编·行政管理卷,2002)不要违规用火、用电,用燃气;不要违规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宿舍。发现违规现象,应主动拨打保卫处电话“85220110”报告。

(三)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1.避免受到人伤、物伤。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与人为善,不要随意激化矛盾,导致冲突,造成伤害;善于观察周围人、物,迅速识险、避险;外出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深夜不要逗留偏僻处。

2.沉着应对伤害、灾害事故。遇到伤害、灾害事故发生,尽量保持镇定,通知周围同学、人群迅速撤离;逃不出去,就是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自救。同时拨打保卫处电话“85220110”求助和直接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是避免发生交通伤害事故最有效办法。在校园内外骑车、步行或行走时,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也要尽可能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避险、防意外。遇到交通事故,尽量克服惊慌,保持镇定,保护好现场,拨打“122”报警。如有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发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及特征,方便公安部门追查,维护你的权益

4.注意个人财物安全,采取稳妥保管措施。不要将大量现金存放宿舍或随身携带,最好将现金存进银行。避免将存折和身份证放在一起,注意密码保密。一旦丢失存折或信用卡等,要及时挂失,并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

1.办理申报手续。大学生组织大型群体性活动,必须申报。获得学生处、保卫处和相关部门批准才可进行。

2.按照《关于加强我校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暨通[2004]21号)要求,服从保卫处管理,确保安全。

(五)注意上网安全

信息时代,大学生学习、生活、娱乐活动与互联网息息相关。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一样,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很多大学生忽略了这一点,这是非常危险的。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政府制定的关于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大学生上网,特别要注意杜绝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泄密、诈骗、编造虚假信息、传播网络病毒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六)注意个人和身边同学的心理安全

1.遵循正确途径解决个人心理困惑。首先要开朗、乐观面对人生,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其次,要相信任何困惑和问题总有解决办法。遇到思想、情绪问题,不要关闭个人心扉,要主动找同学、亲友、老师倾诉;可拨打电话“85224200”,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共同解开心中烦恼,化解心理危机,杜绝轻生行为。

2.发现身边同学情绪异常,行为怪异,有极端行为倾向,应及时报告。本着对集体、对同学、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发现同学出现连续性情绪异常,行为怪异、极端,有伤害自己和他人倾向时,在注意保护他人隐私的前提下,及时向学生工作秘书、所在院系报告,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造成个人或集体性伤害事故发生。

(七)拒绝邪教,注意精神信仰安全

认清邪教,切莫参与。邪教是打着宗教幌子,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和破坏,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具有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性质的犯罪集团。1999年10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进行了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法轮功”就是典型的邪教组织。参加“法轮功”组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八)遵纪守法,切勿伤害他人及社会安全

1.学生违纪处理。大学生进校后,首先要学习、熟悉、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9月1日起施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修订,2005年3月25日施行)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如果违反了校规校纪,学校将按照《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暨学[2005]93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