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旅游学院2013年第三学期(暑期)实践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04 来源:深圳旅游学院

深圳旅游学院2013年第三学期(暑期)实践工作
作者: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 


1、暑期实践小组已分好,请各小组于第16周召开导师、学生见面会。

2、导师指导小组的全体学生,进行实践安全教育。于7月20日前,(除酒管专业外)学生要将完成签名的《安全告知书(学院联)》交回教科办312室。

3、学生应完成的实践材料:

(1)在实践结束后,全体学生(含酒店专业)每人应完成《实践报告》。每份《实践报告》应是各自独立的,文字、内容、形式不能雷同。

(2)作课题实践的学生,要填报《课题实践开题申请》,实践结束后要完成《实践报告》,还应完成《课题实践报告》(应按照导师的要求,学生独立完成写作,每人一份)。第16周发放《课题实践开题申请》表。

(3)实践前,每小组的《实践单位落实情况表》,学生要逐个完成登记,实践结束后,学生个人要完成《实践情况》表(鉴定考核表:学生个人情况、单位考核、导师评分等所有签章)。

4、实践全过程,导师应主动与学生联系,听学生汇报工作情况,作心理沟通指导,导师对每位学生的联络、检查、指导应不少于三次。必要时应作指导记录。

5、于9月15日前,导师应收集学生的实践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后,交教科办存档。实践生评优率不超15%,对95分及以上评分,导师应写书面推荐意见,并要经学院审核同意。

6、导师要号召学生汇总实践成果:各类获奖证书、实物、照片、作品等。

                                                   学院教科办

                                                     201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