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本科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请相关同学注意:
已申请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本科学生,请按照以下要求,准时提交受理证明,以便开展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逾期不候,请周知!
上交截至日期:2023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
上交地点:教学楼311办公室
具体安排如下:
1.受理证明正面右上角请用铅笔写上序号(参见附件中的序号;不在附件名单里的同学,如果申请了国开行生源地贷款也请按以下要求提交,并向老师说明不在名单上。)
2.受理证明背面请务必注明学生本人联系电话、专业信息及学号;
3.受理证明下半页由学生本人裁下自行保留,无须上交;
4.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的同学可将其截屏打印后背面注明学生联系电话、专业信息及学号信息上交;
5.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预计将于年底直接汇入校区财务部门(而非学生个人),财务部门会根据学生学宿费缴交情况将超出学宿费发放至学生绑定的银行卡内。
6.请提交受理证明的同学,向老师索取QQ群二维码进群,并根据附件中的“序号+姓名+年级专业”更改群名片,便于后续退费登记。
深圳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