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困难生资格认定公示及领取绿卡、登记账号通知
各年级本科生:
经过各班评议小组(20-22级)的初步评议和院系认定工作组的复核评议,2023-2024学年困难学生补认定名单和困难程度现已评出。公示名单请见本通知附件,请大家互相监督评议。
其中有情况说明如下:
1.公示名单中“困难程度”:1代表特别困难,2代表困难,3代表一般困难。
2.未参加23-24学年认定的同学,如参加了22-23年的认定,23年9月可参加22-23学年奖学金评选,但不能参加23年的助学金评选。
3.按照规定,新认定(即上一年没有认定)的同学,不得参与下学期开学后资助类奖学金的评定,但可以参加助学金的评定。
4. 根据《暨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第五大点第四条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遵守校规校纪的义务,不应出现生活不节俭、挥霍浪费、酗酒、在校外租房等不恰当行为。”第六大点第五条规定:“如发现待复核学生出现消费过高、生活奢侈的情况,学校依规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认定资格。”请各位保持勤俭节约的作风,靠自己能力兼职赚取的报酬,也请合理使用,不浪费、不贪图享受。
5.根据《暨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在下一学年困难生资格认定时,需要每人本学年志愿服务小时数达20小时。请各位同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6.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6月17日,如无异议,该名单将作为评选各项奖助学金、申请各项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依据。
若名单中,有缺漏(没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的不算)以及虚假的信息,请同学们在公示期内及时向老师反映,过期无效!
温馨提示:
★为确保评议的公平、公正,请有异议的同学以实名反映情况,反映者的信息将由老师保密,请放心反映。反映邮箱:645523554@qq.com
7.困难回执(绿卡)领取时间、地点:下学期初留意校区官网通知。
温馨提示:由于涉及个人材料,请各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在老师在场的情况下领取,如老师不在办公室,请不要擅自领取。
8. 登记账号(新登记的同学):请携本人建设银行卡以及开户银行名称(有深圳建行请带深圳建行),在领取绿卡时进行登记。
9. 非新认定的同学如银行账户有变化,请在领取绿卡时进行更正。
2023.6.12 2023-2024学年困难学生资格审核认定名单(20-22级)公示版.xls
深圳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